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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佚名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1.广州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奖励办法2.最高补贴2万元深圳发布促进新能源推广应用意见稿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广州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奖励办法

2.最高补贴 2 万元 深圳发布促进新能源推广应用意见稿

3.云南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出16条政策措施

4.第12批新能源车推广目录发布,又一续航超700km的新车来袭

5.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6.深圳市发改委: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长至6月底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广州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补贴奖励办法

       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明确,新能源公交车购车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包括省和市补贴)。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对象是公交企业。

       对年度单车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减排奖励,年度单车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的,年度减排奖励按比例扣减(减排奖励标准见附件,分8年等额支付)。

       补贴奖励对象为2016年1月1日起在广州市首次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且在本市中心区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营运证的新能源公交车。

       以下为政策原文:

       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的通知》(穗新能源汽车办〔2017〕2号,以下简称《补贴标准通知》)等文件,为规范本市公交电动化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公交车,是指提供公共交通客运服务,并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第三条?本办法补贴奖励对象为2016年1月1日起在广州市首次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且在本市中心区(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等6区,下同)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营运证的新能源公交车。外围5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可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补贴奖励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减排奖励等资金,由市财政以公交电动化财政补贴或资本金注入的方式安排。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申请的受理及审核,并将市公交电动化财政补贴资金编入部门预算;市财政局负责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的预算落实和拨付。

       第二章?地方配套购置补贴条件及申请资料

       第六条?本市新能源公交车购车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包括省和市补贴)。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对象是公交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销售的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公交企业进行结算,地方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再拨付给车辆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销售企业。

       第七条?对于新能源公交车地方配套购置补贴的申请,应当符合本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规定,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第八条?由符合本市新能源汽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规定的单位向市交通运输局递交新能源公交车地方配套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要求如下(一式两份):

       1.《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地方配套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信息汇总表》;

       2.《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地方配套购置补贴资金申请信息明细表》;

       3.车辆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佐证材料;

       4.车辆采购合同、销售发票、行驶证、营运证等复印件(同时加盖申请补贴单位和购买车辆单位公章)、申请补贴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第三章?减排奖励条件及申请资料

       第九条对年度单车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减排奖励,年度单车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的,年度减排奖励按比例扣减(减排奖励标准见附件,分8年等额支付)。

       第十条?市中心区依法取得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资质的企业,每年向市交通运输局递交符合申报条件的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申请,材料如下(一式两份):

       1.《广州市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申请信息汇总表》;

       2.《广州市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申请信息明细表》;

       3.车辆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佐证材料(首次申请时提供);

       4.车辆采购合同、销售发票等复印件(首次申请时提供,加盖申请补贴单位公章),以及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加盖申请补贴单位公章)。

       第四章?提前更新减排奖励条件及申请资料

       第十一条?对于提前将非纯电动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的,在享受正常更新减排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额外再给予提前更新减排奖励,奖励标准为非纯电动公交车剩余经营年限应计提折旧额减去该车已获得的购置补贴和车辆残值(或净值),具体核算方式如下:

       车辆提前更新减排奖励金额=(非纯电动公交车实际购置价格—已获得的购置补贴)/8年×剩余经营年限—车辆残值(或净值)。

       第十二条?市中心区依法取得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资质的企业向市交通运输局递交符合申报条件的纯电动公交车提前更新减排奖励申请,材料如下(一式两份):

       1.《广州市纯电动公交车提前更新减排奖励申请信息汇总表》;

       2.《广州市纯电动公交车提前更新减排奖励申请信息明细表》;

       3.车辆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佐证材料;

       4.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和提前淘汰的非纯电动公交车的车辆采购合同、销售发票、行驶证、营运证、车辆残值(或净值)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加盖申请补贴单位公章)。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请补贴材料进行核查。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核查结果,办理补贴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第十四条?提供材料的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相关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收回补贴奖励资金。

       第十五条?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实施情况及使用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分析,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于《补贴标准通知》印发之日前,在本市已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或已签订车辆采购合同的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销售的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已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公交企业进行结算的,地方配套购置补贴申请单位为车辆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销售企业;未按照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公交企业进行结算的,地方配套购置补贴申请单位为本市依法取得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资质的企业。地方配套补贴标准按照《补贴标准通知》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21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的通知》(穗交规字〔2018〕11号)同时废止。

       附件:纯电动公交车减排奖励标准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最高补贴 2 万元 深圳发布促进新能源推广应用意见稿

       易车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中国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

       到2030年,中国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在有关新能源车的领域,《”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到:

       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围绕政府、医院、数据中心等重要电力用户,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建设一批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作为应急备用电源,研究极端情况下对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储能设施集中调用机制,提升系统应急供电保障能力。

       支撑分布式供能系统建设。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终端用户,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用户,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增量配网等配置新型储能,探索电动汽车在分布式供能系统中应用,提高用能质量,降低用能成本。

       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积极推动不间断电源、充换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建设,探索推广电动汽车、智慧用电设施等双向互动智能充放电技术应用,提升用户灵活调节能力和智能高效用电水平。

       研究开展储能聚合应用。鼓励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的聚合利用,通过大规模分散小微主体聚合,发挥负荷削峰填谷作用,参与需求侧响应,创新源荷双向互动模式。

云南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推出16条政策措施

       深圳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拟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同时公布了多项促进新能源车消费的措施。

       意见稿里面支持,拟取消对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 24 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医疗保险等条件限制,同时在购车环节对个人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 2 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 1万元/车;

       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 2 万元/车、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 1 万元/车。

       在用车方面对全市路内停车位给予新能源汽车当日免首次首 1 小时临时停车费的基础上,增加一次不超过 1 小时的免临时停车费优惠;

       另外在名下有一辆汽车的情况,原来只能新增加一辆纯电动车,现在可以新增一辆纯电动车或插电式混动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第12批新能源车推广目录发布,又一续航超700km的新车来袭

        [汽车之家?新闻]?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针对此前发布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进行批复,具体如下: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措施》表示,从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等三个方面,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16条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一)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和“滇中成网、干线联动、点状布局”思路,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重点热点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为重点,全省新建各类充电桩20万枪,其中公共充电桩2.6万枪;滇中城市群主城区充电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昆明市主城区不低于1.5站/平方公里;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按照总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标准建设直流充电桩;全省所有5A级景区初步实现公共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全覆盖,40%的4A级景区具备快速充电服务能力。(省能源局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各州、市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新基建”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制定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依法依规重点支持2-3家有基础、有实力的企业统筹整合资源,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避免无序竞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要建成充电桩,作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和验收条件;2020年前已建成住宅小区自有停车位的业主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积极引进实力较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营企业,率先在昆明等滇中城市群城市推行新能源乘用车车电分离模式,降低购买成本,创新服务业态。2021年底前实现昆明—丽江、昆明—西双版纳高速公路充换电一体化服务,逐步提升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干线充换电服务水平,实现便捷出行。(各州、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省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依托目前各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企业已有的新能源车桩平台数据,加快推进数据互联互通,优化全省“车、桩、网、电”一体化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将省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APP程序融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提供便利化充电信息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省能投集团、省交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在空闲道路规划停车位,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给予优惠。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8元,规模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当逐步降低充电服务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省财政对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运营、纳入省级平台的公共直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300元进行补贴(换电站按照公共直流充电桩标准计算),公共交流充电桩按照每千瓦100元进行补贴。电网经营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电网工程,不收取接网费用。(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云南电网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九)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不能满足特定要求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在公共领域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全省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领域乘用车(含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培及考试等乘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要加大巡游出租车电动化力度,鼓励提前报废燃油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乘用车,有条件的州、市在2—3年内全部更换完毕。(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引导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降低个人购买和使用成本,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在公务用车和公共领域,全省原则上2020年重点推广不少于1万辆、2021年重点推广不少于2.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指导各州、市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引导个人购买使用工作。各州、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促进本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具体措施。2020—2021年,省财政对各州、市按照新能源乘用车实际推广以及工作推进情况给予奖励。(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氛围。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电(换电)站辨识度,提高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提升城市绿色出行形象,引领汽车消费新时尚,营造使用新能源汽车良好氛围。(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优做强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扩产促销。2021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5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2022年底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首次年产销量达到10万辆的,按照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和生产企业所在州、市(含滇中新区)各承担50%。(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昆明等重点州、市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动力电池企业,为重点整车企业及新能源汽车换电经营企业提供电池配套;同时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入园重点项目实施最优惠用地支持,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有关州、市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鼓励并支持在景区、园区等相对封闭并具备道路通行条件的特定区域,探索建设新型智能驾乘服务模式示范项目。(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协调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用好用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延期2年、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支持政策。各地、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已出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消息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译/汽车之家?周易)?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的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2020年第1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其中入选的车型有国产版的特斯拉Model?Y和奥迪e-tron,同时还有好几款自主品牌重磅新车,例如NEDC续航里程超过700km的ARCFOX?αS等。下面,买车君就跟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些新车的具体信息。

       国产版特斯拉Model?Y

       NEDC续航里程:594km

       从工信部公布的信息来看,国产版特斯拉Model?Y基本延续了海外版车型的设计,封闭的前脸造型看起来跟Model?3十分相似,不过Model?Y定位为中型纯电动SUV,并且提供第三排座椅选装。

       尺寸方面,国产Model?Y的长宽高分别为4750/1921/1624mm,整体比Model?3大了一圈,而且轴距也略胜一筹,达2890mm。动力方面,国产Model?Y将搭载前后双电机,最大功率分别为137kW和180kW。另外,新车配备三元锂离子电池,NEDC续航里程为594km。

       作为特斯拉引入国产的第二款车型,国产Model?Y的空间比Model?3更大,实用性更高,而且续航能力也不弱,上市后将有望进一步推动特斯拉在华销量的增长。据悉,国产Model?Y将会于2021年年初在上海特斯拉工厂正式下线。

       国产版奥迪e-tron

       NEDC续航里程:500km

       跟国产版特斯拉Model?Y一样,国产版奥迪e-tron也出现在了第12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中,而该车此前就已经在2020北京车展上正式亮相。可以看出,国产版奥迪e-tron的外观基本延续了进口版本的设计,只是前包围造型有所调整。

       另外,工信部公布的信息显示,新车的高度也略微增加了12mm,长宽高具体为4901/1935/1640mm,轴距则跟海外版一样,都是2928mm。动力方面,国产版奥迪e-tron将搭载前后双电机,最大功率分别为115kW和172kW,NEDC续航里程则为500km。

       其实,与动力、设计、尺寸等方面的调整相比,国产版奥迪e-tron的价格调整才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点。此前有消息称,国产版奥迪e-tron的售价有可能低于50万元。如果真是这样,那无疑会大幅提升该车的吸引力。据悉,该车有望在2021年一季度上市。

       ARCFOX?αS

       NEDC续航里程:最高708km

       ARCFOX?αS是ARCFOX极狐品牌旗下的第二款车型,此前的申报图显示,其延续了品牌首款车型ARCFOX?αT简洁的前脸设计,搭配熏黑的车顶显得十分时尚。从内饰谍照来看,新车内饰将采用双色拼接的配色设计,看上去非常新潮。另外,新车内饰的整体造型也相当前卫。

       在车身尺寸方面,ARCFOX?αS的长宽高分别为4930/1940/1599mm,轴距达2915mm,定位中大型车。续航方面,此次出现在目录中的ARCFOX?αS显示有两种NEDC续航里程,分别为525km和708km,此前消息显示该车还会有603km的续航版本。

       Aion?LX氢燃料电池版

       NEDC续航里程:650km

       作为广汽埃安旗下的一款中型SUV,?Aion?LX的氢燃料电池版也出现在了此次推荐目录中。从公布的信息来看,Aion?LX氢燃料电池版的长宽高分别为4814/1935/1685mm,比纯电版本稍微长一些。另外,该车的整备质量为2000kg,只比520km续航的纯电版Aion?LX重一点。

       在设计上,Aion?LX氢燃料电池版采用了全新的前包围设计,并且去掉了连接大灯的装饰条,整体看起来更具视觉冲击力。续航方面,新车搭载氢燃料电池系统和动力电池系统,加满氢燃料后的NEDC续航里程可达650km,最高车速为160km/h。

       从目前进度来看,Aion?LX氢燃料电池版应该很快就会上市。可是,现在加氢站建设并没有完善,如何吸引消费者购买依旧是个难题。不过,氢燃料电池车不用面对低温续航衰减等问题,发展前景还是不错的。

       高合HiPhi?X

       NEDC续航里程:630km

       高合HiPhi?X是华人运通旗下高合汽车的首款量产车型,此次现身推荐目录中的是单电机后驱版本,其搭载一台最大功率为200kW的驱动电机,NEDC续航里程可达630km。目前,高合HiPhi?X创始版已经上市,售价为68万元起,而且据悉会在2021年上半年实现交付。

       高合HiPhi?X最大的亮点就是搭载了NT展翼门系统,多种开门方式显得十分炫酷。另外,该系统后续还可以进行升级,从而改变车门开启角度和开启速度等,进一步满足用户需求。值得一提的是,新车还支持灯光智能交互,以及可实现L3级自动驾驶等。

       虽然高合HiPhi?X的售价并不低,但是配备的先进科技并不少,设计的亮点也很多。如果你想快人一步体验充满未来感的新车,可以考虑下它。

       从以上几款新车的续航里程可以看出,如今纯电动车的续航能力已经有了明显提升,这无疑会进一步提升纯电动车的吸引力。另外,氢燃料电池车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不过现在仍需要更多的车企参与进来,加快这一细分市场的成长速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深圳市发改委: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长至6月底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易车讯 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宣布: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今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及《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推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其中包括放宽新能源汽车指标申请条件、购车补贴、停车优惠等,当时制定的政策执行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表示,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一、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所需指标在深圳市2020年度新增小汽车指标中落实。暂停实施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限制。

       二、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扩大为纯电动小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三、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四、对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小汽车实施财政补贴

       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置换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五、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在全市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

       六、其他

       本文件自2020年6月7日起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后,上述政策措施不再执行。

       好了,今天我们就此结束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讲解。希望您已经对这个主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